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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申報第十八屆“彭瑞安歸僑、歸僑子女獎學金”研究生大學生獎的通知

            時間:2012/11/15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瀏覽:

            第十八屆(2011-2012學年度)“彭瑞安歸僑、歸僑子女獎學金”研究生大學生獎的評選工作現已啟動,彭瑞安教育福利基金會分配給我校的名額為:一等獎2名,每名獎勵人民幣2500元;二等獎2名,每名獎勵人民幣1800元;三等獎2名,每名獎勵人民幣1200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獎對象      

            評獎對象為: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在學研究生、大學生中的歸國華僑、或者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歸僑的子女。包括回國后遷居香港、澳門的印尼山口洋地區(SINGBEBAS)歸僑在祖國大陸內地求學的子女;不包括在港澳的其他歸僑的子女。

            二、評選條件

            具體請參見《第十八屆彭瑞安歸僑歸僑子女獎學金研究生大學生獎實施辦法》(附件1)。

            三、提交材料及報送時間

            (一)紙質版(一式兩份):

            1《彭瑞安歸僑、歸僑子女獎學金研究生大學生獎匯總表》(附件2);

            2.《彭瑞安歸僑、歸僑子女獎學金研究生大學生獎申請表》(附件3);

            3.彭瑞安歸僑、歸僑子女獎學金研究生、大學生獎申請書;

            4.2011-2012學年度成績單,教學秘書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并附2011-2012學年度學習成績加權平均分證明);

            5.歸僑或歸僑子女身份證明(需有其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或縣級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核發的證明書;跨市、縣辦理的證明無效。凡持探親護照、外派人員或未取得國外居留權的出國人員,均不屬華僑);

            6.榮譽稱號獲獎證書、獎學金、競賽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7.科研成果復印件;

            8.英語等級考試證書復印件;

            9.特困生還需提交其家長持有的民政部門頒發的“城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特困職工證的復印件。

            (二)材料提交:
                紙質版個人申請表、匯總表11月19日前提交至翔安校區希平樓c2-104辦公室,電子版同時發
            feite533@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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