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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開展廈門大學2012年2013年度學生“文明宿舍”創建與評比的通知

            時間:2012/02/14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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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學:
            為深化宿舍文化建設,提升宿舍文化品位,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嚴謹的生活作風,向上的學習風氣、互助的團隊精神,健康的審美情趣,強烈的安全意識”,創建“文明、優美、和諧、平安”的學生公寓園區文化,經研究決定開展“文明宿舍”創建與評比活動,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時間: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

            二、評選對象:全日制在校學生均可參加本次創建與評選活動。

            三、評選標準和指標。參照《廈門大學學生“文明宿舍”評比標準》(見“附件”)和《廈門大學學生“文明宿舍”創建于評比指標》(見“附件”)。

            四、評比辦法

            (一)宿舍自主申報

            2012年2月17日前,由宿舍長(或者推舉一名負責同學)填寫《廈門大學“文明宿舍”創建申報表》(見“附件”,gyxgb@xmu.edu.cn下載專區下載),代表本宿舍向所在學院(研究院)提出書面申請(具體辦法:本科生由學生會生活部統一負責下達通知,研究生統一發至郵箱feite533@xmu.edu.cn),由學院文明宿舍創建評比小組審議。

            (二)學院創建與評比

            1、組織檢查。2012年2月24日前,學院文明宿舍創建評比小組對申報的宿舍在全院公布,按照《廈門大學“文明宿舍”創建與評比標準》(見“附件”)和《廈門大學學生“文明宿舍”創建于評比指標》(見“附件”),在學院內部組織對申報的宿舍檢查評比,每周一次。

            2、預評與推薦。

            (1)學院預評。2012年3月4日-5日,學院文明宿舍創建評比小組組織預評選,預評選出“院級文明宿舍”。

            (2)學院推薦。對預評選出的“院級文明宿舍”,且符合申報校級“文明宿舍”的,由學院向學校文明宿舍創建評比小組推薦,推薦比例不超過本院學生宿舍總數的20%。

            3、“特色宿舍”評比。為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鼓勵大學生的個性發展,學院在“文明宿舍”評比的基礎上,設置“特色宿舍”的創建與評比,如“學習型宿舍”、“科技創新型宿舍”、“和諧型宿舍”、“文體優勝型宿舍”等各類體現宿舍特點的單項“特色宿舍”評選獎勵活動。具體評選標準和辦法由學院根據文明宿舍評比的情況確定,并報送學校文明宿舍創建評比小組核準后實施將另行頒布)。被評為“特色宿舍”的,首先應被評為“院級文明宿舍”。

            4、學院總結表彰。2012年5月11日前,學院文明宿舍創建評比小組根據各學院(研究院)創建與評比情況,評選出“院級文明宿舍”、“特色宿舍”,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并將評比結果報送學校文明宿舍創建評比小組。

            (三)學校抽查與復評

            1、公布申報宿舍。2012年3月12日,向全校公布各學院推薦的擬申報的校級文明宿舍。

            2、檢查評比。學校文明宿舍創建評比小組,組成抽查復評小組,按照《廈門大學“文明宿舍”創建與評比標準》,對各學院(研究院)向學校文明宿舍創建評比小組推薦擬申報的校級文明宿舍開展日常檢查與抽查。

            3、預評和報批。2013年5月底,召開學校文明宿舍文明創建評比小組會議,對在院內連續兩次被評為院級文明宿舍,并在學校抽查復評小組歷次檢查、抽查復評中成績優秀的,進行復合與評選,預評選出“校級文明宿舍”,報校領導審批。校級文明宿舍每年評定一次,校級文明宿舍評選比例不超過學院宿舍總數的15%。

            (四)學校總結表彰

            2013年5月底召開學校學生“文明宿舍”總結表彰大會,對校級“文明宿舍”創建進行總結與表彰。

            五、獎勵辦法

            (一)校級文明宿舍、院級文明宿舍、特色宿舍的評選結果將作為學生個人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校級獎學金和“優秀團支部”、“先進班級”等評優評獎的參考條件。

            (二)各學院(研究院)對評出的“院級文明宿舍”、“特色宿舍”進行表彰獎勵,同時開展“院級文明宿舍”、“特色宿舍”事跡宣傳活動。學校對評出的“校級文明宿舍”統一進行表彰獎勵,授予“校級文明宿舍”稱號,并頒發榮譽門牌和獎金,每學年表彰一次,同時在全校范圍內對“校級文明宿舍”的事跡進行大力宣傳。“榮譽門牌”、“榮譽樓牌”每年實行流動掛牌。

            (三)學校根據各學院(研究院)文明宿舍創建組織、申報情況,結合院級、校級文明宿舍評選結果,評出若干“文明宿舍”創建優秀組織獎,給予獎勵并頒發獎牌。

            (四)學校根據申報材料,結合文明宿舍建設成效情況進行評比,評出“創建文明宿舍先進個人”,并頒發獎狀。

            (五)依據校級、院級“文明宿舍”率的高低,及樓棟整體狀況,學校每年評選一批“文明宿舍樓”,張掛“文明宿舍樓”榮譽樓牌,評選“優秀樓長”、“優秀層長”、“優秀舍長”,并頒發獎狀。根據文明宿舍創建獲獎率的高低,給予對應的學生公寓園區學生工作組一定的獎勵。

            (六)推薦獲獎宿舍和文明宿舍樓棟參加省評優活動

            六、評選組織

            1、學校成立“學校文明宿舍創建評比小組”,成員由公寓學生辦、公寓物業管理部門、公寓園區學生工作組、校“宿委會”、園區“宿委會”等組成,由公寓學生辦主任任組長,辦公室設在公寓學生辦。

            2、學院成立“學院文明宿舍創建評比小組”,成員由研究生會和學生會等相關學生組織組成,由分管的黨委副書記任組長,具體指導開展校院“文明宿舍”的創建活動。

            • 附件【2012215111325515.rar】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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