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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2015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時間:2014/09/11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瀏覽:

             根據《廈門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資助工作實施暫行辦法》(附件1),學校每學年初進行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并根據認定結果給予資助。認定程序如下:

            1、9月19日前,申請認定的學生從廈門大學信息門戶http://i.xmu.edu.cn登錄學工管理系統申請認定。將系統生成的《廈門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打印后提交班級生活委員或輔導員。
                新生、首次申請認定的老生或家庭經濟情況發生顯著變化的老生,除了《申請表》,還需要提交家庭所在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核實蓋章的《廈門大學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2,以下簡稱《調查表》)。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前須和輔導員進行談話。

            3、9月22日-26日,各年級成立以輔導員任組長,班主任、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評議小組要逐一審核學生提交的《申請表》和《調查表》,從家庭基本情況、在校消費情況兩個主要方面,以食堂消費情況和是否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因素為參考,客觀、公正地對相關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作出評價。評議小組組長在學生《申請表》的“陳述理由”一欄中寫明認定理由,內容主要包括學生家庭基本情況、在校消費情況。初步評議結果報學院學生工作組進行審核。

            4、學生工作組要認真審核認定本單位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如有異議,應在征詢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輔導員要在學工管理信息系統審核通過提交學校審批,并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困難檔次通過適當的方式在班級范圍內公示,公示信息應避免涉及學生個人隱私。

            5、9月24日前完成老生認定工作,9月30日前結束新生認定工作。

            6、2012級、2014級本科生分管輔導員:黃德強 dadop@xmu.edu.cn;
               2011級、2013級本科生分管輔導員:侯佳君 houjiajun@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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