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為充分發揮典型育人的作用,樹立優秀畢業生典型,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引導廣大青年學生自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經研究決定,將于2015年畢業季期間開展廈門大學 本科生“十大優秀畢業生”評選活動。現將評選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全日制2015屆本科畢業生
二、評選類型
廈門大學“十大優秀畢業生”分為:學習發展類、競技競賽類、創業實踐類、就業引導類、自立自強類、社會公益類、社會工作類、社會實踐類、文化促進類、道德品行類等十大類。
三、基本評選條件
十大優秀畢業生候選人應在學院擬推薦的優秀畢業生名單中遴選;十大優秀畢業生除應具備學校規定的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外,還需在以下某一或多個方面表現特別突出,在同學中有高度認同感,能成為同學的榜樣。
(一)學習發展類:
1.學習勤奮,成績優秀,課程成績排名應居于同年級本專業畢業生中名列前茅。
2.獲國家獎學金1次或校級獎學金2次以上。
(二)競技競賽類
學習勤奮,成績優良,具有較強的競技競賽精神和能力,以個人或團隊主要負責人身份參加學校及以上各類競技競賽活動,且在國家級及以上各類學科競賽、文體競技競賽中獲得重要獎項。
(三)創業實踐類
1.學習勤奮,成績優良,具有較強的創業實踐精神和能力。
2.以個人或團隊主要負責人身份參加過省部級以上創業競賽活動,且曾獲省部級獎勵1次以上;或個人或以團隊主要負責人身份在自主創業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四)就業引導類(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積極響應國家號召, 自愿參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到村任職”、“應征入伍”等面向基層和國防就業項目計劃就業,具有典型宣傳意義。
2.具有突出的就業競爭力,到國家重點單位、重點行業就業,具有典型宣傳意義。
(五)自立自強類
1.具有頑強毅力和拼搏進取精神,勇于克服在經濟上或其他方面面臨的困難。
2.自立自強、奮發成才,有突出的感人事跡,具有典型宣傳效果。
(六)社會公益類
1.熱心公益事業,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團結協作精神;
2.積極組織或參加各類志愿服務活動并取得重要成績,產生較強的社會影響力。
3.獲得學校“十佳志愿者(提名)”或“優秀志愿者”稱號。
(七) 社會工作類
1.曾擔任學校或學院主要學生干部1年以上;
2.工作能力突出,得到師生認可,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3.獲得校級 “優秀學生干部” “優秀團總支書記”或“優秀團支部書記”等榮譽稱號。
(八)社會實踐類
1.個人或以團隊主要負責人身份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出色完成社會實踐任務,個人獲校級“社會實踐活動積極分子”或所在團隊獲校級“優秀社會實踐團隊”以上表彰。
2.根據學校要求策劃組建社會實踐隊,社會反響好,并在實踐結束后形成高質量的調研報告。
(九)文化促進類(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個人積極參加或組織校內外的各項文化活動,取得較大影響,為校園文化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2.個人或組織團隊積極參加校級(含校級)以上各類文學、美術、書法、攝影、動漫等作品征集活動,獲得表彰獎勵并取得較大社會影響力;
(十)道德品行類
在見義勇為、誠實守信、助人為樂、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道德領域,表現出良好的品行,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在校內外產生較大反響,有典型的宣傳意義。
四、申報及評選名額
(一)各學院申報名額
按照寧缺毋濫原則,原則上每個學院每種類別可推薦1人,如無符合條件者也可不作推薦。
(二)評選名額
“十大優秀畢業生”從上述十項類型各產生1名。當某一類型無符合條件的人選時,學校評審委員會視申報情況,將增加其他類別名額,最終產生10名“十大優秀畢業生”。
五、評選流程
評選活動分申報及學院推薦階段、初評階段、復評(網絡投票)階段、終評階段四個階段進行。
(1)學生申報及學院推薦階段(5月15日—5月22日)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向學院學工組申報,5月20日下午五點前將申報材料書面報送學工組辦公室C2-206,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houjiajun@xmu.edu.cn。
申報材料的要求:1.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表和匯總表(見附件1、2);2.所有申報事跡材料均需經學院審核,保證真實有效;
(2)初評階段(5月22日—5月27日)
學校組織組織部、宣傳部、學生處、教務處、團委等有關部門成立廈門大學2015年“十大優秀畢業生”評委會,負責評選的具體組織工作。評選委員會將按評選條件對參評人進行初評,在十個類型中分別評選出2-3名作為正式候選人。正式候選人需提交具體事跡材料(詳見附件3)。學校將通過宣傳欄、網頁、微信等平臺公布正式候選人名單和事跡,并設立公示信箱和公示電話,接受廣大師生監督。
(3)復評(網絡投票)階段(5月27日—5月31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正式候選人,評選委員會將在廈門大學官方微信號、易班平臺組織網絡投票,網絡投票分占最終得分比重20%。
(4)終評階段(2014年6月15日前)
評選委員會將組織20名正式候選人舉辦事跡介紹會,由評委進行最終評選(結合ppt或其他形式,個人陳述5分鐘,評委投票)。現場投票分占最終得分比重80%。評委由評選委員會成員、各學院評審代表、學生代表組成。正式候選人須到會答辯,未參加答辯將取消候選人資格。
六、表彰和獎勵
獲評十大優秀畢業生的同學將被授予“廈門大學十大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并發放獎金人民幣2000元;其他正式候選人將被授予“廈門大學十大優秀畢業生提名獎”榮譽稱號并發放獎金1000元。
七、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評選工作,確保把真正事跡突出、師生認可、能夠代表學校人才培養水平的畢業生先進典型遴選出來。
2.評選過程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各單位對推薦的候選人,要廣泛聽取師生意見,接受監督。對于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評選資格。
3.樹立典型,擴大宣傳。各學院要充分發揮先進典型在學風建設和人才培養中的積極作用,要把評選工作與學風建設工作相結合,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營造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