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指導中心通知原文:
提交畢業生信息修改材料的,特別是生源地修改,請務必附帶證明材料,否則就業科無法做到及時修改與更正。生源地請具體參考以下關于生源所在地的填報說明(重點):
1、本科生以高考時戶籍所在地為其生源所在地。在填報生源所在地時請務必核對畢業生的戶籍信息,并與畢業生核對確認。如果學生高考所在地(即“錄取名冊”上的地址)與高考時的戶籍所在地有別,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給各院。由學院、研究院在“各院2015屆畢業生生源修改情況說明”(附件2)中注明,并將證明材料統一交至就業指導科。
2、研究生生源所在地確認:
(1)如學生由大學本科直接讀研究生(即研究生入學前沒有中斷的升學經歷),其生源所在地填為本科入學前高考時戶籍所在地;
(2)如學生讀研究生前有工作經歷,并已在工作地落戶且已定居在該地的,將該工作地作為生源所在地。
3、在讀期間家庭戶籍變更的畢業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給各院:戶籍變動或遷移證明、現家庭常住人口戶口登記卡復印件、畢業生與登記卡上戶主的親屬關系證明,由學院、研究院在“各院2015屆畢業生生源修改情況說明”(附件2)中注明,并將以上材料統一交至就業指導科,方可將生源所在地填報為新的戶籍所在地。
4、生源所在地請準確填寫,并務必填寫至市、區、縣一級,例如: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上海市靜安區。系統中部分畢業生生源地已填至省一級,請核對后并填至市、區、縣一級。(本省一定要寫到區,外省的可以寫到市一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