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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2015屆畢業生戶口遷移的通知

            時間:2015/06/06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瀏覽:

            各位畢業生同學(所有2012級,以及往屆延期至2015.6.15前答辯的同學):

                接大學路派出所通知,6月16日起將開展畢業生戶口遷移的工作。

                請填好附件中的表格發送給各行政班班長,各班班長匯總本班結果于6月10日(周三)前發給兼職輔導員賈霞同學,郵箱1184636153@qq.com

             

            表格填寫原則:

             1)戶口遷至廈大的

            ①6月份需要遷出的:所有欄目均需要填寫

            ②因延期、本校升學、申請戶檔留校的,需暫緩遷出:“遷出地”一欄不需要填寫。

            2)戶口未遷至廈大

                只需要填寫基本信息,“遷入地”和“遷出地”兩欄不需要填寫。

            備注: “遷入地”指的是生源所在地的戶口,即高中時戶口所在地或者研究生入學前工作過且定居的戶口所在地。

             

            注意事項:
               1、戶口遷移地址必須為:單位或者人才中心等所在地(對方必須能夠接收戶口),或者家庭所在地(戶口回原籍的同學)。遷移證一旦開出無法修改,所以務必核對清楚,不得有錯字漏字。
              2、戶口遷移地址必須盡量詳細:如:XX省XX市(縣)XX區(鄉)XX路(村)XX號XX室,若信息不詳無法落戶。
              3、戶口遷移證辦好之后,將盡量與報到證一起發放給同學們。
              4、在廈門本市就業、或者原籍為廈門市的同學,到市人事局報到后,可持常住戶口頁和相關材料,直接到入戶所屬派出所進行網上遷移,辦理入戶手續。
              5、留校工作的,到人事處報到后統一辦理變更手續;畢業生考取本校研究生的與新生入學時一起辦理變更手續。 
              6、畢業生戶口遷出后,必須按戶口遷移證的時限,及時到入戶地派出所落戶。否則,遷移證不能退回重辦。未按規定辦理遷出的,不給予開具證明或補辦居民身份證。 
              7、若有任何疑問,請及時聯系輔導員 2186503。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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