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校團委通知,請各支部按照文件精神,認真組織并按時完成相關工作。原通知如下:
各單位團委、團總支:
為進一步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加強團的自身建設,不斷增強團員先進性和光榮感,團結帶領廣大團員青年投身學校建設,今年我校將繼續開展團員民主教育評議工作。本次教評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3 月 21 日—3 月 24 日)學習教育與自評階段。
1.學習內容。各單位團員青年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團章》,通過組織座談會、分享會、團課、主題團日、青年志愿服務等形式,進行愛國、愛黨、愛校和理想信念教育。各團支部或團小組要保證兩個單位的理論學習時間。
2.團支部每位團員對自己過去一年在思想、學習、工作上的表現,進行總結,對我校共青團工作和學校事業發展提出意見或建議。
第二階段:(3 月 25 日—3 月 29 日)互評階段。
1.團支部評議小組組織支部成員以團小組為單位(支部人數少的可不分團小組)進行民主評議。團支部每位團員在評議會上匯報自己過去一年的情況,并對我校共青團工作和學校事業發展提出意見或建議。其他團員結合該同學的發言與實際表現進行評議,對成績和優點予以肯定和表揚,對缺點和不足提出批評。各單位團委(團總支)要嚴格把關,未按要求進行評議的團支部要重新組織評議。
2.團支部評議小組在團小組評議的基礎上,征求本支部全體團員的意見,提出團支部評議意見,肯定成績,指出缺點。評議意見通過福建數字共青團團務管理系統“工作匯報”的模塊提交,上報到所在單位團組織。各單位團組織應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最終評議意見,并反饋給每一個團員。經過民主評議,評出合格團員、經過教育可以合格的團員和不合格團員。
3.各評議小組要嚴格把關,對有以下表現之一的團員應評為不合格團員:違反《團章》規定,不遵守團的紀律、不履行團員義務的;違法亂紀或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刑事處分或學校行政處分的;違反團內規定的。
第三階段:(3 月 30 日—4 月 4 日):互查、注冊階段。
1.互查。本單位團支部開展互查,檢查內容包括:團小組討
論記錄;團支部工作備忘錄;團員意見匯總。檢查方式采取查看資料、座談和訪談的方式進行。檢查標準如下:各級團組織記錄完整;按程序開展工作(要求有計劃、有動員、有總結)。
2.團籍注冊。對于優秀團員和合格團員,團支部為其辦理年度團籍注冊。對于經幫助能夠合格的團員暫緩注冊,取得明顯進步后, 再為其辦理團籍注冊手續。 暫緩注冊時間為三個月至半年。對于極少數不合格團員,經教育幫助仍不改進的,團組織就予以除名;犯有嚴重錯誤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團紀處分直到開除團籍,處理和處分團員均按正常組織程序進行。團籍注冊手續:登陸福建共青團團務服務系統,點擊“基礎團務”-“團籍注冊”-“2015 年度團籍注冊”,為團員辦理團籍注冊。
民主教育評議和團籍注冊工作需在福建共青團團務管理系統上操作,結果在系統中體現。各團委(團總支)在評選的優秀團員、團支部(總支)書記,校團委將于“五四”期間進行總結表彰。
共青團廈門大學委員會
2016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