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級(同學):
為進一步總結經驗,表彰先進,樹立典型,經研究,學生處擬于“5·25”心理健康活動月期間,開展第二屆心理健康教育先進班集體、優秀心理委員評選活動。現將有關評選活動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及參評條件
(一)廈門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先進班集體
1.參評對象:各班級 (包括研究生),評選名額不限
2.參評條件
(1)班級和諧融洽,整體精神風貌積極向上。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3)于5月6日前至少開展兩次班級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動,活動有特點、有亮點、有創新、有成效。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圖文并茂的活動總結材料。
(二)廈門大學優秀心理委員
1.參評對象:各班心理委員,評選2名
2.參評條件:
(1)積極樂觀,有責任感,工作態度認真。
(2)積極參與各項心理培訓,認真完成學校及學院布置的各項心理健康教育活動。
(3)于5月6日前至少組織班級開展兩次班級心理健康教育活動。
(4)能及時發現存在心理困惑或心理問題的同學,對他們提供幫助,并及時向輔導員報告。
二、評選程序
(一)廈門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先進班集體評選程序:班級填寫相關附件1表格,電子版于5月6日12:00前發至吳燕藝老師郵箱:602779481@qq.com。
(二)優秀心理委員評選程序。優秀心理委員填寫附件2的個人材料,電子版于5月6日12:00前發至吳燕藝老師郵箱:602779481@qq.com。
三、表彰和獎勵
1.進行發文表彰。
2.對獲得“先進班集體”的班級,頒發獎牌及獎金500元。對獲得“先進班集體提名獎”的班級,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300元。對獲獎優秀心理委員進行發文表彰,頒發榮譽證書和紀念品。
3.利用表彰會、網絡、展板等形式對獲得“先進班集體”的班級的事跡進行宣傳。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