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bmdbm"><ins id="bmdbm"></ins></menuitem>
  1. <tbody id="bmdbm"></tbody>
    <menuitem id="bmdbm"></menuitem>
  2. <menuitem id="bmdbm"><ins id="bmdbm"></ins></menuitem>
    
    
  3. <tbody id="bmdbm"></tbody>
    1. <menuitem id="bmdbm"></menuitem>

          1. <bdo id="bmdbm"><strong id="bmdbm"></strong></bdo>
             
             
            聯系我們 英文版

            關于開展2016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獎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6/09/05

            來源:學工組

            瀏覽:

            同學們:

                本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獎工作已啟動,請有意愿申請的同學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17:00前將紙質版材料交至希平樓C2-201,曾隆隆老師處,電子版材料同時發至zenglonglong@xmu.edu.cn1049193558@qq.com,逾期未按要求遞交材料的視為放棄申請現將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對象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為取得正式學籍、已注冊的全日制研究生,參評的主體為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潛力突出的一年級新生也可以申請參評,不包括在職生、港澳臺研究生和外國來華留學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規定學制年限內均有資格申請,且可多次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獲獎成果不可重復申報使用。

                提前攻博研究生、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進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定;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后,或已經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進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定。

                除了公派出國的研究生外,實際在校時間超過規定學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參評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二、獎學金標準與獎勵名額分配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海洋與地球學院:碩士10名,博士7名;

            三、獎學金申請的基本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校規校紀,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無學術不端行為;

            (四)學習成績優異,無不及格課程;

            (五)科研能力顯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須在學制培養期限內取得,必須以廈門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

            四、評審程序

            (一)學校發布評獎通知,學院組織符合條件的同學申報,并簽署《承諾書》(需手簽,詳見附件1);

            (二)申報學生的事跡材料面向所在學院全體同學提前公布,學院對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的基本條件進行初步評審;

            (三)學院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議對通過初審的同學進行等額評審,確定推薦獲獎名單后,評審結果要面向本學院全體師生公示5個工作日;

            (四)學院公示無異議后,將推薦獲獎名單和相關評審材料提交學生工作處,由學生工作處和研究生院復審后,將建議名單上報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五)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根據評審材料,擬定推薦獲獎學生名單;

            (六)全校推薦名單在學生處網站及大南校門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校領導批準,上報教育部;

            (七)教育部確定獲獎名單后,發放獎學金。

            五、提交申請材料要求

            (一)同學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紙質版材料報送至希平樓C2-201,曾隆隆老師處: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2,紙質版一式二份);

            (2)《承諾書》(附件1,一式一份,紙質版);

            (3) 學習成績登記表(回頭統一打印,不需要本人交)

            (4) 研究生科研成果匯總表(一式一份,需本人進研究生院系統填寫,導師審核,然后研究生教學秘書審核、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已使用過科研成果的務必用鉛筆標注“已使用”字樣);

            (5)相關事跡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一份),紙質版一份,論文等有電子版的材料需同時報送電子版

            ①科研成果復印件應包括封面、目錄和正文三部分;有錄用通知但未正式發表的科研成果不參加評選;有DOI號并且以快報形式在網上發表的科研論文可作為科研成果進行申報,但需提供圖書館的文獻檢索證明并加蓋檢索證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單位或通訊作者單位必須是廈門大學;

            ②獲得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以取得授權通知書或者專利證書為準;

            ③申請參評的事跡應在申請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請參評的材料不得重復使用(往年評國獎使用過的成果不能重復使用)。

            2.電子版材料發送zenglonglong@xmu.edu.cn1049193558@qq.com,主題標明為“××同學-研究生國獎評審材料”: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1);

            (2)《2016-2017學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附件3);

            (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者個人事跡陳述》(附件5);

            (4)相關事跡證明材料,如論文等有電子版的材料需同時報送電子版

            3.報送材料的要求:

            (1)各同學應嚴格按照規范(附件4)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為一頁

            (2)各同學提交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請仔細核對上報材料中的姓名、學號和公民身份證號碼,切勿出現錯誤的情況,否則將影響獎學金的正常發放和獎狀的正確制作。

            (3)各同學需在9月12日下午17:00前提交以上材料。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對于新入學的研究生,重點考察其發展潛力。學院將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保證發展潛力確實突出的新入學研究生有機會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與除文慶、本棟、亞南三大獎之外的校級獎學金在同一學年內不能同時兼得。

            3.各位同學要確保申報學生材料的真實性,若發現有學術造假或者學術成果重復利用的行為,取消該生本年度的評獎資格。

            4.院研究生獎學金評選委員會將對申請同學的材料進行遴選,初選通過的同學將進行答辯,具體時間和答辯形式待通知,請同學們提前做準備

            5.有疑問可以致電 2186503/15260220715,或者發郵件zenglonglong@xmu.edu.cn ,進行咨詢。

                                                                                    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6年9月5日


            • 附件【2016959544416.doc】已下載
            • 附件【20169593943306.docx】已下載
            • 附件【20169594543618.doc】已下載
            • 附件【2016959044533.xls】已下載
            • 附件【20169594648914.doc】已下載
            • 附件【201696162958704.doc】已下載

            上一篇: 轉發關于2016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獎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海洋與地球學院2016年暑假注意事項及新學期注冊工作安排

            相關文章

            花蝴蝶看片日本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