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2018年下半年榮譽稱號評選工作已啟動,現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榮譽稱號和評選依據
本次榮譽稱號評選按照學校以下文件(附件1)執行:《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廈大學〔2013〕18號)《廈門大學“優秀畢業生”、“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辦法》(廈大學〔2013〕20號)。
二、參評對象和名額指標
(一)參評對象
本次榮譽稱號的參評個人,為我校正式注冊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正常學制內的在學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學歷生、在職生以及國際學生(外國來華留學生)。
(二)評選名額
參評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三好學生”、“優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表彰人數分別為可參評人數的8%、2%、和2%。
(三)評獎指標基數
獎項 | 2017級 | 2016級 | 2015級 |
優秀三好學生 | 2 | 2 | 3 |
三好學生 | 10 | 9 | 10 |
優秀學生干部 | 2 | 3 | 2 |
三、評獎材料提交要求
個人榮譽稱號評選只需提交電子版匯總表,有意申請的同學請于10月22日晚上22:00前將附件2電子版匯總表發送至 < coexgz@sina.com>,逾期不再受理。另外,須在10月22日晚上22:00前進入學生事務辦理大廳網上平臺(http://service.xmu.edu.cn/)進行網絡申報(登錄個人賬號后,點“先進個人”后開始填寫申請)。
三、注意事項
1.參評學生應符合相應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選條件(見附件1),尤其要正確領會《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第十一條關于申請表彰獎勵必備條件的內涵,即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學習刻苦、表現突出;
2.參評學生在評審年度必須具有志愿服務經歷(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歷;
3.“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在同一學年度評選工作中不能同時兼得;
4.個人榮譽稱號評選實行申請制,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提出申請,由于學生本人在申請過程中的疏漏導致其未獲得榮譽稱號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5.凡在上一學年直至本通知發布前的時間內,學生個人因違法違紀行為受處罰、處分(包含已存在違紀事實應受處罰、處分的情形)或者有學院評優細則中規定的違反校規校紀行為的,學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參評資格;
6.參評“三好學生”、“優秀三好學生”榮譽稱號的本科學生,原則上其體質健康測試成績應該達到良好及以上(體測成績到輔導員之家下載《2017年廈門大學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查詢——實行先申報后審核——學院負責人在學生申報后再審核體測成績)。體質健康測試評審成績以學校體育教學部提供的上一學年度的測試成績為準。
7.在榮譽稱號評選過程中,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參評資格,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且不得參加下一學年度的評優;頒獎后,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撤銷其所得的榮譽稱號,追回已發放的榮譽證書,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且不得參加下一學年度的榮譽稱號評選。
聯系人:侯佳君老師,聯系電話:288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