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18-2019學年助學金的評定工作,根據《廈門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資助工作實施暫行辦法》(廈大學〔2008〕135號)(附件1)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原則
1.主動申請原則。需要資助的學生一般應主動提出申請。
2.差異性原則。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程度不同的學生的資助應體現梯度差異。困難程度較低的學生所獲得的資助額一般不應高于困難程度高的學生,資助數額較大的資助項目應優先評定給困難程度高的學生。
3.救急優先原則。在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相近的情況下,更急迫需要幫助的學生優先得到資助,如遭受自然災害等。
二、名額及條件
周泳棠助學金1個名額,每人每年3000元。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者為二年級以上的碩士研究生;
2.申請者家庭貧困,需經過廈門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
3.申請者上一學年成績優良,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學生優先考慮。
三、材料提交
簽署《周詠棠助貸學基金道義契約》,附致周詠棠學長的感謝信(手寫版),以上兩份材料于11月16日前提交至希平樓C2-201辦公室,并填寫《2018-2019學年周泳棠助學金申請名單表》(只需電子版,于截止時間前發送至郵箱feite533@xmu.edu.cn)。
四、助學金簡介
我校臺灣校友周詠棠先生從2006年至2011年共捐款350萬元,在我校設立了“周詠棠助貸學基金”,資助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學工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