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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學院師生出海作業實行安全報告制度的通知

            時間:2014/06/13

            來源:海洋與地球學院

            瀏覽:

            全院各單位: 

                為了確保學院師生出海作業安全,進一步加強海上調查和海上實踐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海上調查和海上實踐人員、儀器、資料的安全,學院決定實行海上作業安全報告制度,切實保障海上調查和海上實踐工作安全。
                1、參加出海調查和海上實踐的所有人員必須高度重視海上安全,包括人身、儀器和各類資料的安全。每個航次需設安全報告員一名,負責出海調查期間安全情況統計和報告工作。

                2、出海前必須做好充足的備航準備工作,除了各類出海物資、出海儀器設備的準備外,還要提前購買人身保險和大型儀器保險、備好救生工具、填好并提交單位出海備案表。備案表統一交給學院指定的聯系人郭祥陽老師。未報備者,安全事故由相關責任人負責。

                3、上船工作前必須接受船上的安全教育,熟悉逃生路線,掌握各類安全和救生工具的使用。在甲板上操作時要求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配好有關安全工具。所有上船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定進行操作,處處時時注意安全,切實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別強調在小漁船上工作時除了按正常要求操作外,從上船直至下船都必須穿著救生衣。

                4、海上作業負責人要及時掌握作業海區氣象和海況,在惡劣天氣和海況差的情況下,禁止出海作業,在海上作業的調查隊要采取應急避險措施。

                5、海上調查作業期間,必須保持通訊聯絡暢通,請安全報告員每天向學院(聯系人)以電話或短信等各種形式報告安全及調查隊所在海域。

                6、需要租用外單位船只時,必須履行以下程序:現場踏勘、檢查船舶安全措施及相應證書、簽訂租船協議。

                7、教學類出海報分管教學副院長審批;科研類出海報分管科研副院長審批;使用海洋2號船舶出海須分管后勤副院長審批。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附: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外出作業備案表(試行) 

                                   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 附件【201461314532581.docx】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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