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春季臺灣校際交流項目選拔工作即將展開,其中我院二、三年級學生可以申請臺灣中山大學、臺灣海洋大學(各推薦1名學生),請感興趣的同學于10月24日10:00前將紙質版申請材料交至希平樓C2-104黃老師處,具體情況如下:
一、選拔條件
1. 申請人必須是在讀本科二、三年級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績優秀,綜合素質良好;
2. 申請人必須積極參與各類社會實踐活動,富有組織能力、領導能力、溝通能力和服務社會的責任意識,并能適應在新環境下的學習和生活。
3. 愿意到各交流學校相關專業插班學習,期滿后返回本校繼續完成學業。遵守交流院校的規定,不于交流院校學期結束前提早返回,否則對方學校將不發給成績單。
4. 家庭經濟條件許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費、學習期間生活費(按照當地的消費水平每月大概1500-2500RMB之間)、保險和醫療保險費及其它雜費。
5. 于交流院校免交學費,但不論是免住宿費或自付住宿費,在我校學費必須正常繳納,在我校住宿按公寓辦要求辦理退宿或正常繳納住宿費。
二、選拔辦法
各學院將推薦材料及名單送至學校港澳臺辦公。港澳臺辦將負責審核申請資料,材料合格者將參加我處與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組織的面試,并最終遴選合適的人選。
三、申請人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1.個人交流項目申請表1份 (見附件);
2.學生成績單1份(須蓋學院印章和注明專業成績排名);
3.相關英語水平能力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