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黨員大會是由黨支部委員會召集,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一般每3個月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由支部書記主持。支部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或支部委員主持。根據會議內容,有時可以吸收非黨干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會議。
支部黨員大會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議,制訂本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
(2)定期聽取和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3)討論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
(4)選舉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
(5)討論決定其它應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
支部黨員大會的程序是:
(1)選定議題,提前通知。在支部黨員大會召開之前,支部委員會應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確定好黨員大會的議題。議題要主題明確,中心突出。議題確定后,要圍繞中心議題搞好調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為會議作好充分準備。準備工作完成后,要責成專人將會議的內容、要求、議程、時間、地點等事項,提前通知全體黨員;
(2)報告黨員出缺席情況,宣布開會。會議主持人在清點與會人員后,向大會報告支部黨員總數(其中正式黨員數,預備黨員數)、實到會黨員數(其中正式黨員數,預備黨員數)、因各種原因缺席人數,說明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超過支部所有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改選黨支部委員會的會議,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應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可以開會。然后宣布開會;
(3)會議要認真進行討論,作出決議。支部黨員大會要按預定的程序進行,要充分發揮黨內民主。為了便于支部黨員大會進行討論或作出決定,支部委員會可以先提出意見或方案,然后組織黨員圍繞中心議題,進行認真地討論。經過與會黨員充分討論后,對需要作出決議的事情,必須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作出決定。
支部黨員大會要指定專人做好記錄。記錄人一般由組織委員或其他委員擔任。對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黨員出缺席情況、中心議題、主持人、黨員發言要點、討論中提出的不同意見、會上作出的決議等,都要記錄,會后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