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工作是黨的建設中的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是增強黨組織活力、實現黨的政治任務的一項重要措施。黨支部接收預備黨員時,必須經過支部黨員大會討論,作出決議,報上級黨委審查批準。
討論接收新黨員的支部黨員大會,一般由支部書記主持。大會的一般程序是:
(1)會議主持人報告出席會議黨員人數;
(2)入黨申請人向大會匯報自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讀《入黨志愿書》,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3)介紹人介紹入黨申請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自己對入黨申請人的意見;
(4)支部委員會匯報對入黨申請人培養過程、政審情況及對其入黨的意見;
(5)組織到會黨員進行討論。討論中,如黨員提出不清楚的問題,介紹人或支部委員會要給予說明,必要時入黨申請人也可以作出說明;
(6)進行表決。支部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內;
(7)入黨申請人表態;
(8)積極分子代表發言,自由發言;
(9)支部書記總結、提出要求等;
(10)閉會。